GB51348-2019 强条部分解读及争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解释


本答疑共计解释 GB51348-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22条
例:
规范原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8.1.6 条: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

条文解释】8.1.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这些封闭空间内的配电线路一旦发生火灾,不易被发现,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此处可燃物包括:木结构、木吊顶板、PV吊顶板、泡沫吸声板、PC聚碳酸酯板和膜材等。因此,要求在这些密闭空间内应采用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方式,这是为了保证防火安全采取的措施。

【技术要点】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对于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封闭空间内的电气布线,应采用热镀锌钢导管或密闭式金属槽盒布线方式。

【实施与检查】
设计中,对于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这些封闭空间内的电气布线,应选择热镀锌钢导管和密闭式金属槽盒。检查:在初步设计说明和施工图总设计说明或配电系统图中是否标注采用钢导管和密闭式金属槽盒布线。如发现采用刚性塑料的导管和槽盒布线,应视为违反强条,返回修改。

本文作者:CQADI 范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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