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10-201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PDF 下载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9J 88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JGJ310-201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 术语和代号; 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 4. 供配电系统; 5. 低压配电; 6.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7. 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 8. 电气照明; 9. 防雷与接地; 10.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 1 1.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 12.校园公共安全系统; 13. 电气设备抗震安全; 14. 电气节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1. 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建设的法规,使教育建筑电气设计适应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制定JGJ310-201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及供教学活动所使用建筑物的电气设计。
1. 0. 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节能,易于维护。
1. 0. 4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代号
2.1 术语
2.1.1 教育建筑educational building
供人们开展教学及相关活动所使用的建筑物。
2.1.2 专用实验室special experiment room
有特定环境要求,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或专为某种科学实验而设置的实验室。
2.1.3 多媒体设备multimedia equipment
将声音、图像、图形、文字、视频等各种媒体进行组合处理的视听设备。
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与校园总体规划相协调,并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发展规划,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3.1.2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根据学校的等级及类型,满足校园内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使用要求。
3.1.3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合理规划确定建筑电气相关系统。
3.1.4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506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等的有关规定。
3.2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3.2.1校园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应根据校园内的负荷性质及重要性、用电容量、使用功能、管理模式、当地电源条件及电网规划,合理确定校园供配电系统的负荷等级、系统结构和配变电所的分布及规模,并应提出实施方案。
3.2.2校园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用电容量、供电距离、用电设备特性、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2.3校园供配电宜自成系统,且系统应简单可靠,并便于管理和维护。
3.2.4小负荷的学校用户,宜接人地区市政低压电网。
3.2.5校园用电负荷可根据校园的功能分区和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并结合学校的工作性质及作息时间的特点,按单位指标法进行预测。
3.2.6学校总配变电所宜独立设置,分配变电所宜附设在建筑物内或外,也可选用户外预装式变电所。
3.2.7校园高压配电系统宜根据负荷等级、容量、分布及线路路径等的情况,采用辐射式接线或环式接线。
3.2.8配电变压器负荷率不宜大于85%。当低压侧电压为O.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对于预装式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A。
3.2.9供配电系统线路在校园内敷设宜采用电缆地下敷设的方式,并应根据校园地形、道路、地下管网等情况合理布局。
3.2.10高等学校校园宜设置电能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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